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“头雁”项目政策解读

发布日期:2025-03-19 09:14 浏览次数: 来源:东营市农业农村局

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“头雁”项目是农业农村部、财政部于2022年启动的重点工程,旨在通过系统性培养和综合性支持,打造一支乡村产业振兴的“头雁”队伍,带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形成“雁阵”效应,助力农业高质量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。

一、项目核心内容

1. 培育目标

计划用5年时间培育约5000名“头雁”,覆盖粮食、蔬菜、果品、畜牧、农产品加工、农业社会化服务、乡村旅游、经营管理等产业领域。

2. 实施模式

集中授课:依托上海交通大学、山东农业大学、青岛农业大学、临沂大学、山东农业工程学院等高校,开展理论学习与案例教学。

线上学习:通过“头雁”平台提供线上课程,涵盖生产技术、品牌营销、团队管理等内容。

考察互访:组织学员赴省级乡村振兴示范片区、知名企业、科技小院等实地学习,并开展省际交流(如“鲁新”“闽鲁”论坛)。

导师团跟踪服务:组建高校专家与地方农业部门联合导师团队,提供“一对一”长期帮扶,包括技术指导、政策咨询、资源对接等。

3. 创新融合

科技赋能:整合科技特派员、科技小院、合作社学院等资源,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。

校地协同:学员入住高校主校区,参与校园文化活动,共享实验室、图书馆等资源,增强身份认同感。

4. 长效帮扶

资源对接:组织参加农产品展销会(如“青农大集”)、校企招聘会,搭建合作平台。

示范带动:鼓励“头雁”结对新型经营主体,推广技术和管理经验,形成“头雁领航、强雁争先、雏雁展翅”的雁阵格局。

政策支持:整合农业农村领域扶持政策,提供项目申报、融资对接等服务,助力学员企业发展。

二、项目亮点

精准培育:根据地域产业特点,分主题设置课程,如青岛农业大学聚焦乡村旅游,山东农业工程学院侧重农产品加工。

社会影响:通过中央、省市级官方媒体、抖音等平台宣传典型事迹,提升“头雁”社会认可度,营造乡村振兴人才辈出的良好氛围。

人才激励:通过“头雁”项目的实施,带动形成全省乡村产业振兴“雁阵”人才队伍,为乡村振兴提供智力支持。

荣誉奖励:对表现优秀的“头雁”给予表彰和奖励,提升其社会认可度和职业荣誉感。

该项目通过“培育+服务+赋能”全链条支持,为乡村产业振兴注入人才活力,为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,为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。

三、申报条件

“头雁”项目主要面向干得好、有潜力、能带动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,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、家庭农场主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、社会化服务组织负责人、市县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负责人及种养大户等。

培育对象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:一是从事当地农业主导产业、优势或特色产业经营3年以上;二是近3年累计带动30户或100名以上农民增收致富;三是年龄不超过55周岁;四是高中(中专)以上学历。

符合条件的、有意愿的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,可向当地农业农村部门提交申报材料,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初审和推荐,再由省级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市级农业农村部门遴选并向部级备案后,确定为“头雁”项目培育对象。


政策咨询电话:市农业农村局人事科      8331754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市农业农村局教育培训科  8331083  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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